7月6日上午,為了進一步履行紀委監督責任,加強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增強紀檢監察人員的職業敏感和擔當意識,公司紀委在金華基地召開“小金庫”問題警示教育專題會。會議由公司紀委副書記、監察審計部主任許暉主持,金華基地片區二級單位的紀委書記、副書記、紀檢監察員及組宣干事參加了專題會。
會議首先重申私設“小金庫”屬于《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強調公司近幾年雖然開展了多次專項治理活動,但是個別同志仍然法律意識淡薄,僥幸心理作祟。會議列示了 “小金庫”在國有企業的四大類表現形式:隱匿收入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設立“小金庫”、轉移資產設立“小金庫”、其他形式設立“小金庫”。其中利用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等營業收入設立“小金庫”;利用工程分包協作單位,通過虛假結算設立形成的“小金庫”;利用資產處置、出租、使用收入設立“小金庫”;虛列成本、費用設立“小金庫”是建筑行業設立“小金庫”最常用的幾種手段。會議強調紀檢監察干部要重點關注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上述關鍵點,做到監督到位,履職到位。
會議通報了2015年電建股份公司各成員企業開展“小金庫”自查自糾工作的9起案例和中紀委通報的20起“小金庫”案列,警示教育大家重視和正視“小金庫”問題;會議重點學習了電建股份公司紀委書記符岳巖提出的當前集團公司違紀違規問題的六個主要表現方面。一是工程項目分包不規范;二是設備物資采購和處置不規范;三是財務資金管理和費用報銷不規范,個人借機謀取私利;四是違規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損害黨員干部形象;五是履職不當、失職瀆職,造成損害國有資產權益和企業利益;六是高壓態勢下不收斂不收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
會議解讀了新修訂的《中國電力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價辦法》的有關條款。重點就“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在二級單位的執行做了專題輔導,強調規范“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流程,指導會議記錄人員做好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等。